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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越來越多的民眾錢進房市,購買不動產投資置產,有些父母親也開始在想,是否要將這些不動產先登記在子女的名下,以免日後出現遺產稅的問題,其實這個部分有合法的節稅方式,可是既簡單又輕鬆,即使不是擁有多張證照的專業人員,也都可以自己來。


 

稅務專家指出,如果父母親將所購買的不動產,登記在子女的名義下,將會衍生出贈與稅的問題,以往有不少代書會採三角移轉的方式來規避遺產稅,先登記由某A購買,再由某A轉售給子女,但若缺乏資金流程證明,或是證明子女真的有能力購買,可是會被稅務人員查到的。

而且要注意,若父母實際有買房子送給子女的贈與行為,卻未申報贈與,日後查到,稅務員在裁量時,可是直接透過當初買屋的資金進出情況來評估,恐必須補繳不少金額呢!

但是民眾若主動申報自己出資為子女所購買的不動產,將不動產的公告價格做為計算贈與稅的基礎,再利用年度免稅的贈與額度進行贈與,沒有幾年就可以合法贈與給子女了。

目前比較常用的合法節稅作法是,夫妻各自主張出資一半,如此一來就可以同時用到兩個人當年度各自贈與免稅的220萬元額度,由於免稅額加倍,年度可節稅的金額自然變DOUBLE

至於房價翻揚後,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,只按遠低於實際出資額的公告價格來計稅,日後租金收益轉至成年子女名下,又可分散,降低所適用的累進稅率,不只省下遺產稅,也省下所得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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